修护(体外真发)功效第三方检测结果
广东立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【功效与安全测评研究中心】
检 测 报 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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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编号 |
LCGX260700718V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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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品名称 |
纤花漾轻盈透亮护发精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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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 |
广州美思化妆品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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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单位 |
广州美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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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项目 |
修护功效评价 |
2026 年7 月20 日
声明
一、 本检验检测结果仅对测试样品负责。样品及申请方信息均由委托方提供,本公司不对样品的代表性及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。
二、 本检测报告涂改增删无效,未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,无授权签字人签字无效,复印件无效。
三、 本检测报告未加盖资质章时,仅供客户内部使用。
四、 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,不得部分复制本检测报告。
五、 若对本检测报告有异议,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公司提出。
联系地址: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广源路科技创业中心二期二楼
检测地址: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广源路科技创业中心二期二、三、四楼
邮政编码:528415
联系电话:0760-22833371(咨询)、22833582(投诉)
投诉邮箱:tousu@lccer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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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测 报 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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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 品 名 称 |
纤花漾轻盈透亮护发精油 |
生 产 日 期 / |
A26071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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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标 |
纤花漾 |
保 质 期 / |
202907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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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 号 |
---- |
抽 送 样 单 号 |
--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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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/ 等 级 |
50ml |
检 测 类 别 |
委托检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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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单 位 |
广州美思化妆品有限公司 |
样 品 数 量 |
18 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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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地址 |
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(仙村)沙滘村(工业园 |
抽 样 基 数 |
--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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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 产 单 位 |
广州美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|
试验开始日期 |
2026 年7 月15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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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单位地址 |
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六路18 号1 栋一、二、三、 |
验 讫 日 期 |
2026 年7 月20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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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 样 地 点 |
---- |
来 样 方 式 |
送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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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 品 状 况 |
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|
贮 存 条 件 |
放置通风干燥处,避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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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测 项 目 |
化妆品修护功效评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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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测 依 据 |
参考LC-WI-HZ-212 《头发摩擦性实验作业指导书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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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测 结 论 |
依申请方要求检测,详见下页结果。 以下空白。 授权签字人: 签发日期:2026 年7 月20 日 此处及报告骑缝处未盖“检验检测专用章”本报告无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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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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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测 报 告
修护(体外真发)功效检测结果
一 试验目的和依据
头发表面的摩擦性能十分重要,它决定了梳理时发梳和头发还有头发纤维之间相互摩擦的特性。摩擦系数可以反映头发最外层的状况,提供头发表面受损伤和光滑状况的信息。头发摩擦系数和头发受损伤的程度相关,当头发受到烫发等物理损伤时,头发表皮层结构完整性遭到破坏,摩擦系数提高;当头发受到化学损伤时,表皮层首先受到影响,鳞片卷翘甚至脱落,摩擦系数也会增大。摩擦系数小,说明头发柔软顺滑;通过测量头发摩擦性能来评价头发洗护产品修护功效。
本试验以体外真发为试验对象,通过头发测试仪检测头发的摩擦性能试验,验证受试样品 纤花漾轻盈透亮护发精油 是否具有修护功效,并进行综合评价。
二 试验信息
检 测 部 位 : 体外真发
真 发 规 格 : 轻度受损真发:22cmx2.5cmx2.5g
真 发 数 量 : 样品组:1 束
对照组:1 束
检测环境要求: 室温
检 测 仪 器 : Instron 头发测试仪
检 测 方 法 : 参考LC-WI-HZ-212 《头发摩擦性实验作业指导书》
三 试验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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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指标 |
判断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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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擦过程平均载荷 |
计算样品组和对照组的摩擦过程平均载荷, 统计学差异P 值< 0.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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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测 报 告
四 试验方法
摩擦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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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前对2 组发束,对照组和样品组各1 束,均使用1ml 10%SLES 进行基础清洗; |
→ |
对头发进行预处理; 样品组:用样品(样品质量与发束质量1:5),取适量样品均匀涂抹于头发,依据产品使用说明对头发进行处理; 对照组:不使用产品,处理方法同样品组; |
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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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数据,计算样品组和对照组之间的统计学差异P 值 |
← |
使用头发测试仪分别对样品组和对照组的每束发束进行5次摩擦性能测试 |
← |
将预处理后的发束悬挂干燥,过夜平衡; |
五 试验结果
1. 修护功效评价试验结果
1.1 摩擦过程载荷性能试验
1.1.1 摩擦过程平均载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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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摩擦过程最小载荷 /gf |
摩擦过程平均载荷 /gf |
|
对照组 |
26.68 |
27.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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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品组 |
24.02 |
24.53 |
1.1.2 摩擦过程平均载荷统计学分析及判定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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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别 |
次数 |
正态性检验 |
差异性检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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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 值 ᵃ |
判断依据 |
结果 ᵇ |
P 值 ᶜ |
判断依据 |
结果 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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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照组 |
5 |
0.556 |
>0.05 |
符合正态 性 |
<0.001 |
<0.05 |
有显著性差 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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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品组 |
5 |
0.960 |
>0.05 |
符合正态 性 |
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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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a:对照组和样品组得到的数据利用SPSS 软件进行夏皮洛-威尔克检验;
b:正态性检验渐进显著性数值P>0.05,则该系列数据服从正态分布;
c:两组检测数据结果如均符合正态分布,对照组和样品组的比较进行两个独立样本t 检验;如不符合
正态分布,对照组和样品组进行两个独立样本秩和检验;统计方法均采用双尾检验,显著性水平为
α=0.05;
d:若统计方法显著性水平P<0.05,则提示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;
若统计方法显著性水平P≥0.05,则提示在统计学上无显著性差异;
摩擦过程平均载荷对比图

1.1.3 解释说明:
对照组和样品组摩擦过程载荷数值试验结果比对,如样品组的摩擦过程载荷数值试验结果优于(低于)对照组且统计学差异P 值<0.05,说明受试样品有让发丝变得柔顺的效果,反之没有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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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检测结论
修护功效试验:以体外真发为试验对象,对使用受试样品的样品组与对照组,进行头发摩擦过程平均载荷试验结果对比:
▲ 对照组和样品组的摩擦过程载荷相比,样品组的摩擦过程载荷数值试验结果明显低于对照组且统计学差异P 值<0.05 呈显著性差异。
▲ 通过综合分析,受试样品 纤花漾轻盈透亮护发精油 柔顺发丝效果明显,具有修护功效。
七 参考文献
[1]张红燕,王鹏,郭若曦,成鲁越,张蕾.发用化妆品功效人体评价试验方法[J].日用化学品科学,2021,44(12):50-53.
[2]唐玮,朱华,刘重江.人体头发的摩擦特性实验研究[J].摩擦学学报,2007(06):588-591.
[3]护发素对头发的修护功效评价方法探讨_赵聪.
········本检测结果仅对接收样品负责,以下空白········